日期:2015-12-2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济南將用2年左右时間全面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長期债务,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日前,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纳入本次债务化解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债务计算时間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至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形成的债务,各县区参照本实施方案自行化解。
偿债资金來源: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上级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上级财政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收支结余资金;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后超收的资金中调剂一定的比例用于偿债;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资金;社会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