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自治区工商局出台措施支持旅游业跨越发展 http://www.gxnews.com.cn2013年11月15日 11:11字号:大 中 小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吴丽萍通讯員汪品霞蒋建平
日前,自治区工商局出台关于服务支持我区加快旅游跨越发展的意见。
激活旅游市场一池春水
支持各种形式的旅游联合体和旅游联盟设立,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引导旅游市场主体的自主研发和商业创新。积极引导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
鼓励支持多元化市场主体投资发展农业生态旅游景区,为其注册登记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支持农民和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农业生态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支持农村经纪人拓展乡村旅游中介服务。
认真实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加强對旅游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管理,嚴厉打击無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對以“咨询服务”名義挂靠从事旅游中介服务经营进行清理。
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重大节日和地方重要节庆活动的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国家级旅游景区、主要景点和旅游服务行业企业,坚决取缔無证照和“挂靠”超范围经营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推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引导各类旅行社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签订和履行旅游合同。
依照合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對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违法行为,對旅行社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要依据《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查处。
各地工商局要以维护食品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采取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以服务旅游的宾馆、餐饮、商场、购物中心、超市等为经营场所为主,以旅游商品、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商品、食品等为重点检查對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商品、经销过期劣质或不合格商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旅游市场广告发布的日常监督,重点检查旅行社以各种形式发布的旅游服务信息。對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要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加强旅游业监管服务
积极指导旅游企业重视注册商标,指导帮助其申请服务商标注册和争创驰(著)名商标。进一步加强农副土特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保护,推动各地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向旅游经济优势转化。同时加强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旅游市场销售假冒名牌商标商品违法经营行为。
依法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對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有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加大旅游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进12315进景区、进景点、进商场、进企业。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相关申诉举报。及时向消费者发布有关旅游服务申诉举报等方面的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對受理的投诉举报,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員会和旅游投诉受理机构依法做好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另一方面,對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要依法查处,重点查处旅游景区个体(私营)经营者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