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红磨坊 >> 正文

不满城际公交想涨价就涨市民状告物价局一审败诉

日期:2016-3-12(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不满城际公交想涨价就涨 市民状告物价局一审败诉_河南网

河南商报记者王红伟通讯员冯新建何莹

不满城际公交随意调价,较真物价局的郑州市民赵正军一审输了。

他认为,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无权随意提高郑新城际公交票价,将其举报至郑州市物价局后,又与物价局对簿公堂,要求对该公司进行处罚。今年5月,河南商报曾对此做过详细报道。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赵正军的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较真市民

告了城际公交再告物价局

2009年年初,郑州到新乡的城际公交开通了。

但一段时间后,不少乘客对票价问题反映强烈。运营企业当初向社会承诺全程票价12元,随后票价以各种理由不断上涨:全程票价先后有13元、14元和15元等多个版本。

城际公交的票价想涨就涨?有市民较了真。

2009年4月2日,赵正军拿着车票,向河南省发改委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认定郑新公交该不该政府定价。

4月20日,省发改委答复称:城际公交票价属于政府定价范围,郑新城际公交没有经过政府定价。既然如此,企业自己定价就违反了相关的物价法规。

赵正军还举出一份证据——郑开公交就是政府定价。

2009年5月3日,赵正军向郑州市物价局举报,要求物价局就运营方擅自定价的行为作出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2010年12月2日,郑州市物价局办结此案,认定郑新公交不是公交车而是客运班线,实施的是政府指导价。也就是说,企业在一定幅度内,可以自行定价,并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赵正军不服,将郑州市物价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法院判决

票价在物价部门核定范围内

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驳回了赵正军的起诉。

主审法官认为,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在经交通部门许可开通郑州到新乡客运班线后,在郑州市新汽车北站按12元价格销售该线路的车票,是在物价部门核定的上述线路最高限价15元的范围内,不存在擅自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而且,该跨市对开的客运价格已由对开双方的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交通委员会与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乡市交通运输局确定下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因此,郑州市物价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符合《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

主审法官说,赵正军虽然提供了郑开城际公交属于政府定价的证据,但不能证明郑新客运班线属政府定价,所以物价局认为城际公交公司不存在擅自定价行为而不予处罚,不违反法律规定。

【推荐阅读】

白百何认真工作平淡生活是我的职业范儿【南开大学】

湖北癫痫医院你知道哪家好

癫痫发作会带来什么危害

成年人癫痫病如何治疗

友情链接:

扒耳搔腮网 | 百姓婚庆网 | 女性结构 | 基础练习题及答案 | 克林霉素片 | 轻度高血压 | 高中语文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