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青岛市:抽检出两成塑料桶装水不及格
近日消息,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在两个多月的“大桶水”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局依法查封、关停73家,取缔2家;同时,抽检了93家次104批次大桶水,合格率为84.6%。
据了解,自6月上旬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14人次,检查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360家,建立质量信用档案64家,检查出存在问题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123家,依法查封、关停73家,取缔2家,查封车间设备29家,扣押PET水桶1300余个,成品水1000余桶,桶帽5000余个。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企业112家,立案查处企业31家,罚没款41.03万元。
同时,抽检了93家次104批次大桶水,其中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84.6%。不合格项为硝酸盐、亚硝酸盐及菌落总数超标等,表明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控制方面还存在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全市“大桶水”生产质量得到提高,市场环境得到净化。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和排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大桶水”生产秩序。将加大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的频次,随机、快速、不定时地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进程,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和复检。对已获证但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依法关停,强制退出。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窝点,立即报请当地政府依法组织取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使用废旧塑料制成的“黑桶”、卫生条件不达标、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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