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2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记者在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获悉,经临沂市政府同意,临沂市财政局、金融办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兑现和实施企业上市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推出了扶持企业上市的一系列政策,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切实推进临沂市企业上市工作。
首先,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扶持。自拟上市公司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在公司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整合过程中所交的营业税、契税、城建税和土地增值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等额资金支持。协议签订当年起,比上年度因新增利润而增加的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等额资金支持。
其次,加强对借壳上市企业的扶持。对实现借壳上市并将其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临沂市境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借壳上市后其上市公司注册地不在临沂市境内,将再融资资金投入临沂市项目的,按投入资金数额的1进行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最后,加强对已上市企业的扶持。对于已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采取增发、配股等方式成功进行再融资且所融资金投入临沂市项目的,每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推荐阅读】